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蒞校參訪

高中學校參訪國立體育大學申請原則

  1. 接待對象:以高中學生為主要對象,需有老師帶隊。
  2. 接待時間:以本校上課日之上午10-12時、下午2-4時;例假日、考試期間、疫情期間則不予接待為原則。為維護接待參訪品質及本校校園秩序,本校保有視人力及空間狀況安排接待內容及視接待之權利。
  3. 申請參訪方式:請於活動前1個月前來電預約,並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,檢附「高中學校蒞校參訪活動申請表」: WORD
  4. 參訪高中請依約定時間進行參訪,調整時間需3週前告知,否則恕不受理原訂參訪行程,需重新申請;食宿、交通請自理,並須自行負責參訪學生之安全及保險事宜。
  5. 其他注意事項:上課期間,蒞校參訪期間,行經於校園時請保持安靜,勿大聲喧嘩。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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